立委柯建銘自訴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關說案,提供馬「專案報告一」,9月1日凌晨馬電召黃再入官邸,詢問黃哪些人有監聽譯文、哪些人只有通聯紀錄,黃再提供抽脂「專案報告二」給馬,涉教唆洩密;另指控馬英九2013年9月11日以國民拉皮整形推薦黨主席身分在考紀會中指柯關說,涉加重誹謗。台北地院判馬無罪,案經上訴高院後今首度開庭;柯建銘方聲請傳喚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作證,受命法官曾德水庭末諭知擇期再開。

柯建銘控告馬英九教唆黃世銘,在「專案報告二」中特別提出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,但一審合議庭認為「專案報告二」只修改「專案報告一」的錯、贅字,把文字敘述改成表格,未增加新的機密,唯一增加的是柯建銘與律師蔡世祺、法務部前部長曾勇夫的通話時間,基於「已對同一人洩漏的秘密,對該人即不為機密」的法理,馬英九不可能再教唆洩密。

柯建銘律師團對此質疑,「難道已經公開的秘密就不是秘密了嗎?」,「專案報告一」只有特偵組某幾個檢察官知道,並非眾所皆知的資訊,黃世銘負有保密義務,既然黃世銘先違反了鈴鐺線拉皮推薦保密義務,怎麼馬英九不涉及教唆洩密?這部分法律見解值得深思。

此外,律師團也指出,原審判決有點像用「鋸箭法」去看「專案報告二」,但從「整體」來看,看得出誰有、無監聽譯文及通聯紀錄,這都是應該要保密,且這些內容都可以解決馬的疑惑。這就是美國法講的「馬賽克理論」,單純看了一格不知道其代表的意義,但整體看來就有一個具體圖像;這就是「專案報告二」裡的價值,各方通話時間內容就是新增的秘密。
立委柯建銘。記者賴佩璇/攝影。
分享
內視鏡隆乳推薦>
前總統馬英九。記者賴佩璇/攝影。
分享


內視鏡拉皮推薦

206CD8577ADED1DC
arrow
arrow

    pedrofk70dr1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